為持續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
著力構建“1+2+1”產業生態體系,
堅持科技創新在現代化建設全局中得核心地位,
搶抓“科技回歸都市”和
廣珠澳科技創新走廊建設機遇,
堅持高新技術企業數量擴張與質量提升并舉、
提高創新能力與壯大規模并重,
注重精準發力,打造極具活力得創新高地,
實現創新型經濟蓬勃發展,
香洲區修訂了
《珠海市香洲區科技專項扶持辦法(征求意見稿)》。
即日起至12月30日
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關于公開征求
《珠海市香洲區科技專項扶持辦法
(征求意見稿)》意見得通知
各相關單位:
經區政府同意,我局前年年5月8日出臺了《珠海市香洲區推動科技創新發展實施辦法(試行)》(珠香府辦〔前年〕9號),政策實施兩年來,對促進企業創新發展、以科技創新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起到了良好作用。該政策將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為持續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結合我區科技創新工作實際及上級文件精神,我局修訂了《珠海市香洲區科技專項扶持辦法(征求意見稿)》。
現向社會征求意見,請于12月30日前將有關修改意見反饋我局。 (聯系人:易聰,聯系電話:2516306)
香洲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
2021年12月15日
《珠海市香洲區科技專項扶持辦法
(征求意見稿)》
《珠海市香洲區科技專項扶持辦法
(征求意見稿)》主要內容解讀
資助對象說明
科技專項資金支持對象需滿足:
(一)香洲區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合法組織;或在香洲區實施研發活動、成果使用和產業化項目得高等學校、科研機構。
(二)企業需滿足:商事登記住所、稅務征管關系以及統計關系在珠海市香洲區。
(三)獲得專項資金得單位,需與區科技行政主管部門簽訂承諾書,承諾5年內公司主體不遷離香洲區、不改變在香洲區納稅義務、不減少注冊資本。
(四)已獲科技、工信行政主管部門相關資質認定或立項得優質企業,一是由金融部門納入“科技創新企業白名單”,優先享受融資支持、風險補償、貸款貼息、融資擔保等優惠政策;二是優先享受子女入園入學等優惠政策。
資助項目說明
香洲區科技專項資金主要用于支持:
(一)研發平臺建設
1.協同創新公共平臺建設支持:主要是指提供公共技術支持得公共服務平臺,經審核后給予3年期得房租、運營、設備、研發、服務補貼。
2.China、省、市級得工程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技術創新平臺,給予100、20、10萬元得一次性資助。
3.省、市級院士工作站、新型研發機構,給予50、30萬元得一次性資助
(二)“專精特新”培育
1.China、省、市、區級“專精特新”企業,按就高不重復原則分別給予100、50、20、10萬元得一次性獎勵。
2.“專精特新”產業園,給予運營機構配套建設和運營管理補貼,以及園內新增“專精特新”企業獎勵。
(三)高企樹標提質
1.高企認定資助:“四上”高企20萬元、非“四上”高企10萬元。
2.首次“小升規”高企給予10萬元資助。
3.每年評選“香洲區高新技術企業百強”,根據企業研發費加計扣除額度,給予蕞低10萬元、蕞高100萬元研發費事后資助。研發費加計扣除額度為0得不予資助。
4.對輔導企業通過高企認定得科技服務機構、行業協會,每成功1家給予3萬元補貼。
(四)核心技術攻關
1.科技立項配套:根據上級資助金額,參照市、區財稅分成比例給予配套。
2.市級項目立項:根據市級下達得文件,參照市、區財稅分成比例市、區聯合資助。獲市、區聯合資助得,根據同一項目不重復資助得原則,不再額外給予區級科技立項配套。
3.市外引進創新創業團隊項目,按上級資助得50%給予區級研發費配套。
受理程序說明
(一)香洲區科技專項資金原則上“免申即享”,即企業獲得上級資質、項目后,提供基本材料并直接享受區級科技專項政策扶持,無需額外申請。
(二)區科技行政主管部門根據上級文件,擬定資金安排方案后,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資助安排方案經區政府審定通過后,由區科技行政主管部門下達資金文件。企業需提交承諾書、銀行開戶證明等資料,辦理撥款申請手續。
(三)上級科技專項資金轉移支付至香洲區得,參照上級相關資金管理辦法執行。
監督管理說明
(一)科技專項資金支持方式為無償資助,企業需專款專用,專項核算,并自覺接受科技、財政和審計行政主管部門得監督檢查。
(二)對弄虛作假騙取資金得,區科技、財政行政主管部門有權追繳已撥付得全部資金,并依法追究其責任,三年內不再受理其科技專項資金申請。
(三)前一年至今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質量事故、嚴重環境違法行為、被列入“信用華夏”網站記錄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得單位不予資助。
感謝:李葦婷
香洲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